安图县松江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安图县松江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LDNCC-2025-003 | |||||||||||||||||||||||
建设单位 | 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 | 建设地点 | 位于松江镇下辖杨木条村-兴旺屯、小沙河村-红石屯、兴隆村-大兴屯、向阳村、幸福村、营林村、东南村、桃园村、三道村、光明村、盘到村-小营子屯、双丰村。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工程总承包 | 建筑面积 | / | 投标最高限价 |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36.21万元。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100%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10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安图县明月镇延安路8号安图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标工程 范围 | 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本工程的采购、施工,确认相关单位出具的综合单价,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 (交货期) | 投标报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343日历天。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 设计费:125万元。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98.70% | |||||||||||||||||||||
第二名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 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343日历天。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 设计费:120万元。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98.50% | |||||||||||||||||||||
第三名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 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 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计343日历天。 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 设计费:126.9万元。 建安工程费及设备购置费:98.64%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土建造价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土建造价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评委5 | 高级工程师 | / | 工程类(新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5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安图县松江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宋伟 | 联系电话 | 13194339214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吉林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赵秀彬 | 联系电话 | 17310210777 | |||||||||||||||||||||
行政监督部门 | 安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李兴伟 | 联系电话 | 0433-5832769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新城区供水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舒兰市东山水厂改造项目 |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净月区)工程总承包三标段 | ||||||||||||||||||||||
2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临县碛口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 | 临县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柳林县三川河支流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EPC 总承包 | ||||||||||||||||||||||
3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昌吉市老旧小区改造(五彩新城)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学校操场建设项目(二)施工招标一标段 | 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蒸汽管网建设工程(昆仑街蒸汽管道)施工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舒兰市东山水厂改造项目 | / | / | ||||||||||||||||||||||
2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垣曲县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 改造(2022 年第一期)工程项目 | / | / | ||||||||||||||||||||||
3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杨文庆 | 高级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吉1222006200700684 | / | ||||||||||||||||||||
2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关志健 | /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晋1412016201727780 | / | ||||||||||||||||||||
3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孙兰芳 | 工程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2016201627169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担保公司保函 |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3幢 | 023-63567500 | |||||||||||||||||||||
2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担保公司保函 | 安徽广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太和县健康东路101铺 | 0558-8416666 | |||||||||||||||||||||
3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担保公司保函 | 安徽广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安徽省太和县健康东路101铺 | 0558-8416666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39.70 | ||||||||||||||||||||||||
2 | 山西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35.80 | ||||||||||||||||||||||||
3 |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33.80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